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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懂如何合理的分配时间,从而成为一个高效率的都市人。不过,要说起无所事事,绝对是行家,我曾经试过对着鱼缸发呆,用掉整整一上午的时间。

从来没觉得把时间花在一些琐事上,是件浪费生命的事情。就好比说,用一早晨时间看一本毫无营养的漫画书,跟大黄玩捉迷藏,或者假装晕倒,看看它的反应。当然,大部分时间,它是不会理我的,毕竟,作为一只橘猫,它的本职工作就是:吃、睡、卖萌、还有,长胖。

山枫曾经问过我这么一个问题:如果上天告诉你,你还有十天时间就要死去,你会用这十天时间来干什么?

我说我会继续养花养草,逗猫,和亲妈撒娇耍赖,和学生斗智斗勇。毕竟再多的时间,人生都会有遗憾,又何必较真那一天两天。

山枫有时会调侃说,我这样早晚会被这个世界淘汰。我说,世界淘汰的永远只会是那些没有原则,不动脑子,还急于求成的人,而我,是个有原则,有脑子,知道自己要什么的有志青年。

每每这时,山枫都会给我一个大大的白眼。

一万个人心中,有一万个哈姆雷特很正常,一万个人心中有同一个人生规划,那就有点毛骨悚然了。就像儿时老师们问起学生的理想,十个有八个想当科学家,而我就想当个卖羊肉串的,因为我特别喜欢吃,楼下摆摊卖羊肉串的大叔,人特别好,每次去都会多给我一串,并且,大叔的儿子长的特别帅,我好想嫁给他。

当然,以我当时的年纪,是完全不懂嫁人是个什么意思的。

我把我的想法骄傲的说给我妈听,很庆幸当时的她没有立马训斥我一通,说我没出息,只是,从那以后,每每到大叔摊子前都要把这事挂在嘴上说一遍。

因着我妈这种二十多年如一日,不停重复的做法,我和大叔的儿子,终于成为了——兄妹。

我妈和大叔领结婚证那天,我突然明白了她那小心思,作为女人,我真的是要举双手给她点个赞,并附送大红花一枚。

说说我那平白无故多出来,本来要成为我丈夫,却变成我哥的男人周一凡吧。此刻他正盘着腿坐在我身旁,专心致志的对着电视玩他的PS4。作为小区一带,远近闻名的高材生,也就是所谓的别人家的孩子,也许只有我才知道他的真实面目。

想当年,在我说出想嫁给他这句话的十天后,就发现了自己的愚蠢,他不但不帅,而且扣鼻屎往嘴里塞的动作看起来,特别的恶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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