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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阳光真好,真是温暖舒适的午后啊。

黎星懒洋洋的靠在栏杆上,半眯着眼睛,似乎没骨头似的,慵懒到了极点,仿佛这世间没有能让他在乎的事。

就连楼下的喧哗都没能将他吵醒。

轻柔的阳光照射在他身上,浅紫色的华丽衣袍下露出雪白如玉的肌肤,蝶翼般浓密的睫毛也在眼下投射出一片阴影,左眼眼角一颗浅褐色的小痣在轻颤的睫毛阴影中若隐若现。

他美得,仿佛神明的心血凝聚而成。

连澄走上楼,推开门纳入眼帘的便是他这副样子,当下便晃了晃神。

无论见过多少次,都不得不承认,黎星很美。

他的美是那种不容置疑的美,能令人瞬间失去思考能力的美。

极具冲击力。

连澄活了三十几年,见过的美人如同过江之鲫,在这芙蓉馆中自问早已是心如铁石,但他每次见到黎星,总是忍不住为之失神。

让人觉得,为他做什么都是心甘情愿的。

他不由感慨,拥有这副容貌,是上天的宠爱与恩赐,注定被人觊觎,永无宁日。

如果无法保护自己,那就注定是一种罪与枷锁。

“你还真是悠闲,不怕三日后的择客吗?”连澄担忧道。

黎星缓缓睁开眼,眼波流转,红唇轻启,嗓音软软糯糯娇嗔道:“不怕,我知道爹爹疼我。”

他笃定又娇气的样子,真是可爱啊, 连澄眼神一暗。

上前去整理他鬓角的碎发,手指有意无意划过他的脸庞,无奈叹息道:“虽然爹爹疼你,但也庇佑不了你一辈子啊,你还是得尽快找一个靠得住的恩客,将来少吃些苦头。”

芙蓉馆,盛京最大的青楼,无论是馆里的姑娘还是公子都远远强于其他馆,因此在盛京数十年如一日长盛不衰。

并且也是唯一一个养娇奴的绝佳之地。

由于大周男风盛行,所以也盛行给达官贵人养娇奴。

所谓娇奴,以前主要指从小不见生人,犹如关在深闺,经过严格训导所培养起来的,干净并且会服侍人的美貌女子。

现在因为大周风尚,所以大部分娇奴是男子。

黎星便是芙蓉馆的秘密武器,连澄精心培养了十年。

经过无数珍宝所培养起来,连澄此生最得意的作品,三日后便可让这绝世珍宝现于世人眼中。

他在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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